单位前是否承担了对原单位的保密义务及竞业限制义务。特别是录用的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关键技术人员、科研人员一定要注意询问审查其是否与原用人单位订有保密协议以及其向企业提供的重要信息是否有侵犯他人商业秘密之嫌
2、应要求员工承诺未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并向原单位进行核实以免发生不可预测的诉讼风险
3、如员工表示未承担此类义务在其入职后应在合同中或员工登记表明确声明或保证如承担了对前单位的保密义务则应保证在本单位工作期间不利用前单位的保密信息为本单位服务。
条款样板如下“乙方指员工承诺在为甲方指用人单位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前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此遭
f受的一切损失。”这样约定并非能必然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但能对劳动者起违反约定起到一定阻却效果。
4、即使员工表示未承担此类义务对于重要员工建议还是和原单位电话核实
5、可以在规章制度中将故意隐瞒与原单位的竞业限制义务规定为欺诈行为用人单位因此可以主张劳动合同无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二、单位没有向员工履行告知义务
应将和工作岗位相关的信息如实告知员工否则员工可能会主张被用人单位欺诈入职而提出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将面临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损失的风险未履行告知义务因此给员工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招用员工时特别是涉及高危作业的员工时应当如实告知员工和其工作岗位相关的内容
2、告知的内容有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3、操作实务中从举证角度考虑用人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并保留相关证据方法如下1、在员工登记表中进行设
f计让员工确认2、在劳动合同中明示让员工进行确认。条款如下“甲方指用人单位已告知乙方指员工录用条件、工作内容、岗位职责、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员工手册内容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乙方确认已知晓上述内容。”
十三、要求员工提供担保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员工不得扣押员工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员工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员工收取财物。否则面临行政处罚、赔偿员工损失等法律风险同时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返还押金、证件。
1、不扣押员工居民身份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