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信访制度之完善摘要:我国的信访制度作为法律之外的制度设计,曾经在历史上发挥过很大的作用,并且一直起着沟通政府和群众的桥梁作用。如今,由于弱势群体权利救济的其他渠道受阻,弱势群体表现出对信访制度的特别青睐,故信访制度在弱势群体权利救济方面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信访解决程序不规范等内部原因以及心理因素等外部原因,导致其目前在弱势群体权利救济方面有点“力不从心”。本文旨在分析信访制度在弱势群体权利救济方面面临的问题,并深入探讨面对该问题应采取的对策,应如何对现行的信访制度予以完善。关键词:信访制度弱势群体权利救济一、研究背景与意义我国的信访制度确立于1951年,当时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人民工作的决定》中,正式把处理人民来信和来访列为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在1979年至1982年拨乱反正期间,信访迅速从国家政治生活中的边缘位置走到了中心位置,解决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随后,信访制度搭建起了政府和群众在听取民生方面的桥梁。但是在改革开放30多年后的今天,信访作为在法律体系之外的制度设计,面临着众多问题。2002年3月,时任总理朱基在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在分析积极扩大就业和再就业问题时第一次正式提出“弱势群体”一
f词。随即,这一群体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学术界一般把弱势群体分为两类: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两类弱势群体都具有经济上的贫困性、政治法律权益得不到保障、缺乏均等的发展机会等显著特征。从近几年的数据来看,弱势群体并非是一个单一的社会阶层,而是一个规模庞大、结构复杂、分布广泛的群体弱势群体由于其群体的特殊性,利益诉求的表达一直备受关注。由于自身条件局限等各种原因,弱势群体特别青睐于通过信访制度来表达其利益诉求。鉴于此,本文拟从弱势群体权利救济的角度谈一下信访制度的完善。
二、信访在弱势群体权利救济上存在的问题近几年,弱势群体越来越青睐信访制度来救济自己的权利,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是,由于信访制度自身的一些缺陷以及弱势群体自身的一些特殊性,导致信访在此权利救济上表现的很“力不从心”。信访制度存在的问题大概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信访解决程序不规范不论做任何事情,规范的程序都是相当重要的,它是效率的保证。规范的信访解决程序不仅是高效率行政的体现,同样也能杜绝破坏法律、超越法律解决问题的现象,从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