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科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计划
一、2011年主要工作情况(一)规范性文件制定一1、市政府出台了《济宁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2、市政府出台了《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3、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济宁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4、起草了《济宁市物业管理办法》和《济宁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办法》待政府常务会议研究,5、起草了《济宁市物业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已进入政府行文程序。6、正在起草《济宁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7、正在调研《济宁市城区建筑市场稽查办法》《关于理、顺济宁市城区建设工程管理体制的若干规定》,近期开始起草。(二)行政许可工作行政许可工作1、严格实施了城市道路挖掘许可和砍伐(迁移)树木、占压绿地许可。理顺了市、区两级城市道路挖掘、砍伐(迁移)树木及占压绿地审批,建立了区级部门初审,市政、园林等委属相关单位现场勘验,市住建委行政许可科、城市建设科
f审查的许可体制,实行了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绿化补偿费统一上缴财政局的制度。总计完成了挖掘道路许可14项、砍伐(迁移)树木许可1项。2、与行业发展科严格实施了建筑类企业行业的资质许可,审查建筑类企业资质80余项。3、与开发拆迁科、市开发中心实施了房地产开发的经营许可,审查开发企业资质近20项。4、与燃热办实施了燃气和供热的许可,共计办理许可项目近10项。5、与装饰管理处实施了装饰行业的许可,办理许可项共4项。(三)企业改革组织实施了市政设计院对外投资工作。经市财政局批复,市政设计院出资24万元,个自然人出资276万元,20成立了济宁市恒基市政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金300万元,建立起了现代公司制度,为公司升甲级资质创造了条件。(四)执法监督完成了建设系统执法单位执法证的更换工作。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形势分析和存在的问题随着国务院《城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条例》的颁布,市政府今年出台了《济宁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房
f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条例颁布后,不仅对拆迁工作影响重大,而且对整个城市房地产开发格局将产生重要影响。过去住建委的开发拆迁管理是跟在规划局、国土局屁股后面。规划定了,土地拍卖了,住建委就要发拆迁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也就是说城市开发的主动权不在住建委,开发条件意见书制度执行后,没有建委的开发条件意见,规划局不能按规划条件,国土局不能批地,新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