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热工技术监督制度
大唐集团制〔2013〕16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所属基层发电企业设备可靠性,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订本制度。第二条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要从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行、停用、检修和技术改造的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第三条热工技术监督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维护、检修、检定、调整、技术改造和技术管理等工作,保证热工设备完好与正确可靠工作。第四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热工技术监督专业水平。第五条热工技术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各单位的领导要把它作为经常性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要组织协调基建、试验、检修、运行等各部门各专业,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七条热工技术监督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三级为各基层发电企业。第八条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办公室,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国家有关热工技术监督的法规、条例、规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二)组织修订集团公司的标准,监督、检查所属企业热工量值传递及周期检定计划的执行情况;适时发布国家及行业有关热工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的调整、废立及有效性。(三)组织制定集团公司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有关规程制度并适时发布。(四)督促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检查、监督热工技术监督工作,组织技术攻关,推动新技术的应用。(五)组织召开集团公司热工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确定集团公司热工监督工作重点。(六)开展热工技术监督抽查、考评工作。第九条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职责(一)贯彻国家有关热工技术监督的法规、条例、规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f(二)组织修订本公司的标准,监督、检查所属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