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处理现场存在的重大问题。6、组织审查各项防治水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7、督查检查探放水工作的现场验收及安全确认,并对探放水工作进行现
f场指导。8、督查定期的防治水隐患检查,对查出的防治水隐患,负责提出处理意
见,并组织实施。9、掌握防排水系统的装备和运行情况,以及防治水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
负责探放水仪器、设备的购置和调拨。10、负责组织实施防治水方面的科研攻关;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
料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11、组织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及水灾事故抢险应急预案,负责
水灾事故抢险方案和事故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参与水灾事故抢险指挥工作。
基建副矿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现场管理,负责协调解决防治水工作现场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负责贯彻执行有关防治水工作的规定、文件、指令和技术措施,并把防治水措施落实到各施工队。
3、经常检查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进展情况,会同总工程师分析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
4、督查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的执行,并严格执行停掘、允掘制度。5、负责检查督促所辖单位,使用、管理和维护好工作范围内的防排水系统及设施。6、参与对水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抢险救灾工作。7、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协调解决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矛盾。8、负责审查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工程项目,并督促落实,做好对重大水害事故的预防。
f安全副矿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党和国家防治水方面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安全综合管理责任。
2、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安全质量检查,对查出防治水方面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落实。
3、监督检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演习和执行;负责对防止重大水害事故的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参与审查有关防治水方面文件、资料、图纸等。5、监督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及防治水工程进度,制定并执行安全奖惩制度。6、监督检查有关部门编制防治水方面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7、参加审定作业规程及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贯彻实施。8、负责监督探放水工作的实施,在一循环探水结束后,监督检查现场验收工作与探放水安全确认移交情况。9、对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10、对防治水方面安全技术措施及实施负监督检查责任。
机电副矿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