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海峡高级技工学校办学章程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以实现学校办学宗旨为目标,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推进学校依法治校,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现代化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名称为桐城海峡高级技工学校,学校位于桐城经济开发区。
第二条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桐城海峡高级技工学校主管机关,行使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权,并予以政策扶持、业务指导,协助学校开展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培训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坚持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本着“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宗旨,大力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拓宽办学思路,强化学生管理,树立“先成人后成才”的现代办学理念,创建重基础强技能的职教特色。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校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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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文明求实、奋进创新”;教风为“严格认真、言传身教”;学风为“勤奋刻苦、学以致用”。
第二章办学机构
第四条办学规模:在校生20003000人,中、短期培训8001000人。
第五条招生对象:初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技校、中专、职高)具备相同或相近专业中级工职业资格的毕业生、高中毕业生、企业在职职工和社会青年。
第六条办学层次:在校生毕业时,均颁发学历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毕业生可对口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可由学校推荐就业;面向社会广泛开展中、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成绩合格者,发给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书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结业学员可自谋职业或学校推荐就业。
第七条办学形式:学校实行学制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坚持培养适应现代化生产、服务需要的中、高级技工,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师资培训,并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服务等任务,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大批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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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三章学校资产、来源、投资数额
第八条安徽省海峡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投入7500万元,用于学校的教学场地及教学设施建设,按既定的五年发展规划,有序、有效推行发展。资金来源:国家补助、学费收取结余部分,银行贷款。
第四章学校机构
第九条学校内设六个二级机构。其机构名称及职责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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