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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谁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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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使用人要妥善保管校产,不准私自外借、转移和调整。部门管理员要经常进行检查,维护所管校产,建立正常的维修制度,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4)使用人在调出单位前,应将使用和借用学校的一切物品原数交还学校,到部门管理员处办理交接手续。不履行交接注销手续的,不予办理调动及工资转移手续。(5)财产管理员调动工作、退休时需由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三方认真办理交接手续。2、赔偿制度(1)公物使用或保管人员要增强责任心,确保学校固定资产不损坏、不丢失。(2)除正常报废、报损物品外,由于责任事故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由责任人按当前市价赔偿(图书按有关规定执行)。(3)由于故意破坏而造成的公物损坏的,视情节加倍赔偿;数额较大、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处理。(4)班级公共财物,一经集体配置交付班级使用后,各班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教育学生以校为家,爱护公物,保管和使用好班级公共财物,对因管理失职或人为破坏造成的损失,除扣班级量化评比分外,照价赔偿。3、宿舍管理人员有对宿舍内外公共设施及学生纪律、安全管理检查评比责任。教育学生要遵守寝室管理规定,爱护公物。学生宿舍公物因管理不善失职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责任,人为破坏造成损失的,除扣班级量化评比分外,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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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学期末,学校对各班级、宿舍公物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使用与管理好的班级进行表彰奖励。四、学校公物检查与维护1、学校定期组织校舍、校产设备的检查,日常保管、维护由部门管理员及使用人负责。2、坚持使用报修制度,由部门管理员或使用人报办公室后,按学校有关规定安排维修。3、校产相关管理人员要经常对所辖固定资产使用与管理状况进行检查,定期向学校上报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4、学校及各处室应建立物品正常使用破损报废登记制度,及时做好固定资产变更登记。五、设备借用制度1、校外借用设备,凭单位介绍信,经校长签署意见,办公室负责人签名,财产负责人可借出,借用人必须注明归还日期。2、教学设备或软件、电教设备是学校的教学器材,为教学服务,一般不得外借。校内教职工因教学需要借出教学设备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借出。3、学校兴趣小组所需设备,由指导教师负责办理登记手续并及时归还。4、贵重设备、电教器材和数码设备等,原则上私人不得借用,如确需借用必须经校长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方可借出,并及时做好回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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