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和个人的工作实绩、业务水
f平、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情况可以适当发放奖金。对工作失误可采取一定的工资惩罚措施。具体额度由总经理审批决定。第十二条
我公司为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社会保障政策和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对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兼职人员,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和个人意愿决定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第十三条
我公司人员依法应当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和各项社会保险等的,由我公司依法代扣代缴。第十四条
为确保安全生产和提高员工素质,我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应有的安全教育和专业培训。并另行制定较详细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章财务与资产管理第十五条我公司按有法律关规定建立财务制度,采用并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开设银行帐户,建立帐目和会计科目,选聘合格财会人员,规范管理财务收支。第十六条我公司每年度进行财务决算,决算情况提交总经理审议。我公司的财务管理情况受主管部门、资格认定机关和审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第十七条我公司统一收取的费用一律入帐,我公司的收入主要用于下列开支:(一)劳务派遣业务活动的成本性支出;(二)人员的工资、参加的社会保险费用和奖金、福利;
f(三)议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更新、投入;(四)交纳税费;(五)其他业务活动的正常支出。(六)利润分配第十八条
公司的各项开支,均应有合法的凭据,经总经理批准后报销。第十九条
我公司的资产由公司所有,任何个人不得挪用、转移和私分,非法性的摊派应予拒绝。我公司采取积极的措施和办法,保证公司资产的保值。
第四章劳务派遣管理第二十条我公司进行劳务派遣,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劳务期限、劳务收入、工伤事故处理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第二十一条我公司按照用人单位的用工条件组织招工,经考核合格后,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或协议约定,保证派遣员工在合同期限内的就业岗位和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第二十二条对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用工、劳务承包、聘用委托,由我公司按规定受理,依法收取有偿服务费用。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取费用,更不得超标准收费。第二十三条
f用人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向我公司划拨工资、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2的工伤保险和服务费用;我公司按月发放派遣员工的工资和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双方均不得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