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违纪处罚规定
第一条第二条
第三条
第一章总则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与工作秩序,保证公司企业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公平地维护员工与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与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公司关心爱护员工,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劳动保护与工作条件。员工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社会公德,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克尽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自觉维护公司声誉。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四条
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
第八条第九条
第二章处罚类型对员工的违纪行为,公司可以予以处罚。对违纪员工,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扣发业绩工资;2、解除劳动合同;3、赔偿经济损失;4、除名;5、行政处分。对于员工的同一件过失行为,公司有权采取一种或多种处罚方式。扣发业绩工资,是指按照相关标准扣发实际处罚月的业绩工资。赔偿经济损失,是指赔偿公司遭受的直接与间接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是指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公司依法实施解除劳动合同。本规定中列明的给予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均属员工过失造成,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不支付经济补偿金。除名,是对员工自行脱离工作岗位,或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达到一定期限,公司采取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给予行政处分,是指对员工的违纪行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行政处分。
第三章违纪类型第十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是指不按规定执行企业规定、条例、制度等的行为。以下行为属于
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1、旷工(包括上班时间擅离工作岗位;不按公司的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无故缺勤或请假未获得
批准私自休假;请假期限已满,不继续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私自休假等情况)一个月内达到二天或年内累计达到四天。2、虚报考勤、伪造病假单、代刷卡等考勤弄虚作假的行为。3、违反公司考勤制度(包括迟到、早退等)、违反《员工手册》中行为规范要求或公司其他规章制度一个月内累计发生三次或年内累计发生六次。4、在工作时间或在公司办公场所内,无理取闹,动手打人,对其他人员进行人身名誉攻击或进行流氓活动,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
f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与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影响工作秩序。6、利用工作之便,吃拿索要,损害公司形象。7、泄漏或企图泄漏公司秘密(包括:员工手册、内部规章制度、质量手册、工作指导书、业务
操作规范、重要会议纪要、项目谈判进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