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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张车前部将刘撞出,刘受伤经抢救无效于10月13日死亡。
案例三:1990年6月6日12时许,江北区鲤鱼池小学学前班学生杨洋,男,6岁。中午放学爷爷接他站在校门口准备过路回家,这时他妈妈站在路对面喊他,杨洋就挣脱爷爷牵他的手,向马路对面跑去,刚跨进马路两三步,就被左边驶来的一辆北京牌吉普车撞倒并从身上碾压过去,当场死亡。
f案例四:1998年6月18日,岁的小学生曹某与小伙伴们结伴上学,8下了电车从车前绕过,高喊着“冲刺流星”向校门冲去时,一辆载着12吨石子的大货车将曹某撞倒并碾于轮下。这一沉痛的案例发生的原因是孩子没有按路线通行,司机在视觉盲区造成的事故。
交警提醒:
1、在横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时,应当左右看观察往来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再过马路;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过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2、过马路时要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的变化。红灯亮时,不能过马路;绿灯亮时,也要看清左右确定没有车来,才可以过马路;如果马路过了一半时,信号灯变了,要赶快过马路,千万不要惊慌。
三、横穿高速公路
案例一:2005年7月22日下午3时10分左右,在运风高速公路永济境内50KM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永济市城北区赵杏村年仅10岁的小学生曹亮因横穿高速公路,被一辆飞驰而来的临汾市某单位的小车当场撞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二:2004年8月24日上午大约在9时20分,在西线高速公路105公里处,一8岁小学生从高速公路东南方向横穿公路,被往海口方向行驶的灰色小车撞倒,男孩当场死亡。
交警提醒:
行人切不可擅自进入高速公路行走,更不能横穿高速公路。
第六讲
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同学们,上面已经给大家讲了这么多的交通安全法规和知识,接下来就是要落实到我们的行动上了,那么,我们该怎么做呢?
f首先,要培养自己的文明交通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
其次,要始终把交通安全牢记在心,落实到行动;
第三,还要当好交通安全的宣传员,不仅自己要知道交通安全和遵守交通法规,还要帮助别人,更要帮助家长,让他人也行动起来,做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好公民。下面有几道测试题,回去后,考一考你的爸爸、妈妈和家人,看他们知道不知道,好吗?
1、在没有人行道的郊区公路上,下车横过道路时,应从车的哪个方向走?
A车前
B车后
2、行人在没有人行道的路上行走,应该_______。
A靠路边行走
B随意走
3、行人可以搭乘电动自行车、人力货运三轮车、轻便摩托车吗?
A能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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