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部分伸出窗外,也不要向车外乱扔东西。
3、不要搭乘超载车,更不要坐农用车,尤其是人货混装车。
4、12岁以下儿童不要骑车。骑车时要靠右走,车速不能过快,更不能双手离把,不逆行,不要骑英雄车。自行车后座不能载人,骑车拐弯时要伸手示意。
5、在道路上遇到突发事件,要立即就去找成人帮忙。
6、遇到交通事故,拨打122或110报警电话,同伴被车撞倒,要记下撞人车辆的车牌号,车身颜色或其它特征。
同学们,美好的人生从安全开始,只有保证了健康和安全,才能创造美好的未来,大家一定要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只要大家始终把交通安全牢记在心,落实到行动,我相信,我们完全可以远离交通事故。
第五讲
吸取教训
引以为戒
同学们,纵观许许多多的交通事故,有不少是因行人不守交通规则而造成的,而其中中小学生占有相当大的比例。造成这些事故的原因有:无证驾驶摩托车、横过马路注意力不集中、乱穿公路、横穿高速公路、违规搭乘摩托车等等。下面是一些交通事故案例,希望同学们能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一、无证驾驶摩托车:(违规搭乘摩托车)
案例一:2004年7月5日台山汶村镇刚毕业的17岁男中学生陈某,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搭载三个同学由汶村往海宴方向行驶。晚上8时多行至风村择美路口路段时,车辆失控翻侧,造成摩托车损坏,四人不同程度地受伤,其中驾驶人陈某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f案例二:2004年7月25日,外地一辆大货车,装载土石方由新会三江镇往新会会城方向行驶。下午1时许,行至270省道线新会金牛头大桥路段处,在转弯往名冠工业园的过程中,与相向行驶二轮摩托车发生猛烈碰撞,造成摩托车上4名1518岁的青少年死亡、摩托车严重损坏的特大交通事故。
交警提醒:
1、年龄不满18岁的学生不准驾驶摩托车。乘坐二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乘坐摩托车的不准打伞、不准侧坐、不准站立。
2、不能违规搭乘摩托车。
二、横过马路注意力不集中或乱穿公路
案例一:2003年3月31日11时55分,河南省潢川县小学生杨明亮男,8岁,在丰台区富丰桥东韩庄子路口步行由北向南横穿机动车道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李元元女,24岁,北京市公交总公司603车队驾驶的大公共汽车当场轧死。
案例二:2004年10月8日11时10分,房山区玻璃河中心小学学生刘雁飞男,9岁步行在房山区京保路刘李店村由东向西横过马路,恰有房山区玻璃河水泥厂职工张海男,岁34驾驶两轮摩托车由南向北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