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四个交易日(即D1、D2、
D3、D4交易日)累计涨跌幅(N)达到期货合约规定涨跌幅的3倍或者连续五
个交易日(即D1、D2、D3、D4、D5交易日)累计涨跌幅(N)达到期货合约规
定涨跌幅的35倍的,交易所有权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交易保证金标准的幅
度不高于期货合约当时适用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的3倍。
N的计算公式如下:
N=(PtP0)/P0×100t4,5
P0为D1交易日前一交易日结算价
Pt为t交易日结算价,t4,5
第十三条遇法定节假日休市时间较长的,交易所可以在休市前调整期货合约
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
第十四条某期货合约交易行情特殊致使市场风险明显增大时,交易所可根据
某期货合约市场风险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一)限制出入金;
二限制开、平仓;
三调整该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
四调整该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
当某期货合约市场行情趋于平缓时,交易所可以将上述措施恢复到正常水平。
交易所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或者涨跌停板幅度的,应予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第十五条同时适用本办法规定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有关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的期货合约,其交易保证金标准按照最高值收取。
f第十六条会员未能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交易所有权对其相关期货合约持仓执行强行平仓,直至保证金能够维持其持仓水平为止。
第三章涨跌停板制度
第十七条期货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停板制度,由交易所规定各上市期货合约的每日最大价格波动幅度。
第十八条强麦、硬麦、一号棉、早籼稻期货合约每日涨跌停板幅度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3;菜籽油、白糖和PTA期货合约每日涨跌停板幅度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第十九条新品种期货合约上市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期货合约规定涨跌停板幅度的3倍;新月份期货合约上市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期货合约规定涨跌停板幅度的2倍。
当日如有成交,下一交易日恢复到规定的涨跌停板幅度。当日如无成交,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涨跌停板。第二十条某期货合约以涨跌停板价格成交的,成交撮合原则为平仓优先和时间优先。
第二十一条某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收盘前5分钟内出现只有停板价位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位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停板价位的情况,称为涨(跌)停板单方无报价(以下简称单边市)。
第二十二条某期货合约在某一交易日(该交易日称为D1交易日,以下几个交易日分别称为D2、D3、D4交易日)出现单边市的,D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