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员工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住宿费用为每人200元间,水电、物业、有线、宽带等费用由各人分摊,其余房租费用由公司贴补,用于员工福利。
第三条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宿舍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第四条宿舍统一由宿舍长管理,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灶、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有关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八条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1.服从宿舍管理人员派遣与监督。
f2.寝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3.寝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5.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6.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7.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8.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9.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10.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11.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12.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13.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2)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3)淋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4)水电费用按照公司规定标准使用,多余费用需自理。煤气等费用自理。14.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第九条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通宿)外,并呈报公司管理部门议处:
f1.不服从宿舍长的监督、指挥者。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