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向对方提出索赔报告,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干扰及意外事件,履行部门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查明原因,及时化解。并收集好相关证据。
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解除合同的,履行部门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程序办理。
合同履行完毕后,对所遗留的问题,履行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解决,并规定解决期限。在期限内确定无法解决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指定有关部门配合解决,并提出具体方案。
合同签订后,应将合同文本和相关资料报综合部备案,并建立台账,由专人负责。
合同履行完毕后,履行部门应将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索赔报告、合同台账等全部资料及时移交财务部归档。
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收受贿赂,与他人恶意串通,出卖公司利益;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严重玩忽职守,导致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其他故意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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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公司将按关于“涉外违规考核处罚”的管理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8、本管理制度由公司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19、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二、合同签订流程(一)、施工合同含地质勘察设计合同由总工程师拟定并编制合同附件,计划员组织提出技术标准,公司管理员、工程副总经理、计划员、造价师、总工程师审查,常务副总经理和财务部审定、总经理签字后生效。(二)、监理合同执行施工合同:由总工程师拟定并编制合同附件,计划员组织提出技术标准,公司管理员、工程副总经理、计划员、总工程师审查,执行副总经理和财务部审定,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后生效。(三)、甲供材料合同、对外协作合同、分包合同:由工程副总经理拟定,公司管理员、造价师、计划员、总工程师审查,执行副总经理和财务部审定,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后生效。(四)、规划设计合同:由总工程师拟定,并提出设计要求及设计标准。公司管理员、工程副总经理、计划员、总工程师审查,执行副总经理和财务部审定,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后生效。(五)、零星合同及单项工程(一万元以下的临时性维修工程等),由工程副总拟定,公司管理员、计划员、总工程师审查,执行副总经理和财务部审定,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后生效。(六)、所有经济性合同要交财务部备查,对于没有合同的款项,财务部一律拒收拒付不予决算。(七)、所有合同、协议,均由财务部存档一份。(八)、本流程与合同管理制度具有同等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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