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制度及合同签订流程
一、合同管理制度:为防范市场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
程中因不规范行为导致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签订的土地转让合同、规划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地质勘察合同、工程监理合同、材料采购合同、分包合同、对外协作合同、经营销售合同等,均适用本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由经理办公室拟订,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和执行副总经理指导下,负有以下职能:
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导各部门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
负责制订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负责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的问题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合同签订后交财务部一份存档)。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签订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经办人、审查人、审核、审定、批准人各司其职,分工负责。任何合同均需经过相关部门评审后,方可批准签订。公司实行董事长授权委托制度,签订合同应先取得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经办人于合同签订前,应验证对方当事人有效证件,验明主体资格,了解其资信状况,审查对方经办人代理权限,审查对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签约;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则上采用GF19990201版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也必须采用合同书形式,严禁口头协议和非正规书面形式。所有合同均应约定以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为合同成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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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经理办公室应将准备签约的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送交财务部,财务部应在规定时限内会同有关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并书面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人提出的修改意见,财务部应予重视,并协商完善。应审查人的要求,财务部有责任补充相关材料。
将财务部审查后的准备签约的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送执行副总经理审核和财务总监审定后上报总经理批准。
批准人应当根据审定人的审定意见,决定合同的批准。公司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管理,应当根据批准人的批准意见,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合同依法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履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合同,确保信誉。
对履行过程中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履行部门应当立即查明情况,认真、稳妥地收集证据,及时、合理、准确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