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取3家,610家取4家,1115家取6家,1619家取8家,20家以上每递增3家增取1家,依次类推。4依据中标限额确定各竞价组的拟中标品种,与限额数量最后一名拟中标品规综合评分总分分差不足1分的药品可作为拟中标品种(报价差不得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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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四)议价评标同一竞价组的生产企业少于3家(不含3家)时,采取议价方式进行。议价采取二次报价并结合谈判的方式进行。二次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如已有一家中标,而另一家二次报价比已中标者价格再降低两个百分点以上方可中标。必要时与投标企业谈判定标。(五)中标药品价格控制要求凡出现下列情况,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是否中标。1)同一品种、剂型、规格的药品,GMP药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单独定价药品;普通中成药价格不得高于优质优价中成药的价格。2)同一品种、规格的药品,注射液的价格不得高于粉针剂;普通片(胶囊)的价格不得高于肠溶、控释、缓释片(胶囊)的价格。3)同一质量层次的同一品种、同一剂型的药品,小规格的价格不得高于大规格的价格。4)同一质量层次的同一品种、同一剂型、同一规格药品的价格不得出现明显异常(价差不得大于25)。(七)拟中标品种公示确定的竞价议价拟中标品种通过集中采购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各方澄清及申诉。公示期满后,全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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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标品种即形成甘肃省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目录,供医疗机构选择采购。
六、中标通知书
拟中标品种公示结束后,中标者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给《中标通知书》。如中标人不能履行承诺,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拟中标品种公示结束后的10日内给中标企业发出《中标通知书》。
七、合同签订与配送合同签订与配送
国家基本药物的配送依照《甘肃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违规和欺诈行为
(一)违规和欺诈行为包括1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利益;2投标人通过向招标人或评标专家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以他人名义报价、提供虚假证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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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投标人中标后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临床促销,违反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6投标人的其他恶意投标行为或客观上对集中招标采购活动带来严重不利影响的一切其他行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