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iWei_81重点借鉴文档】刑法学总论案例解析
第一章刑法的基本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
案例1尤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案基本案情
被告人尤某在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后,个人开业行医。多次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和摘取宫内节育环手术。有23名妇女在他这里作完手术后怀孕,并生了第二胎或第三胎。司法机关以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将尤某提起公诉。法律问题
什么是罪刑法定原则?讨论问题
尤某是否构成犯罪?法理评析
罪刑法定的基本含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罪刑法定原则包括两个方面,即积极的罪刑法定原则和消极的罪刑法定原则。积极的罪刑法定原则包含以下内容:1.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对犯罪分子定罪和处刑,都必须严格遵守刑法的规定。消极的罪刑法定原则包括以下内容:1.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刑事法律是定罪处刑的唯一法律依据。2.禁止制定违宪的或违背刑法基本原则的刑事法律。3.对法律中没有明确加以规定的内容,不能用扩张确释的方法.定罪判刑。4.刑法不得类推解释和类推是用。5.刑法不得溯及既往,即禁止事后法。6.禁止不定期刑。7.刑法的用语及关于犯罪、刑罚及其相互关系的规定应当力求明确具体。被告人尤某虽然破坏计划生育,非法进行了破坏节育的手术,而且情节严重,但由于刑法规定的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犯罪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尤某已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抽以不构成犯罪,应有判无罪。问题结论
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为犯罪文明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所以对尤某的行为不能定罪处罚。
二、适用刑法平等原则案例2成克杰受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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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eiWei_81重点借鉴文档】基本案情
成克杰,男,壮族,1933年出生,捕前系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会国人大代表。1993年底,时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的成克杰与李平准备各自离婚后结婚,记议趁成克杰在位,利用其职权,为婚后生活共同准备钱财。此后,两人开始有目的、有计划地聚敛钱财。从1994年初至1997年4月,成克杰通过批项目、要贷款、提职级等我种方式,伙同李平或单独非法收受贿赂未、物合计人民币4109万余元。20RR年7月31日,北京市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成克杰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贿罪判处成克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