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的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3职责安委会: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安委办:负责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编制、修订,组织基层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及安全监管工作。工程管理部:做好新、改、扩建重大危险源项目的评估、报批与备案,负责在项目竣工后将相关资源移交使用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重大危险源操作员工的上岗前取证培训。运营服务指挥中心:负责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基层单位监管工作,协助做好重大危险源的评价、申报(备案)工作,汇总各重大危险源基层单位的申报材料并及时督促相应单位更新申报材料。各单位: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对重大危险源有关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测、检验,并做好相关记录。4内容与要求
f41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411安委办定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安全评估中介机构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报告应当报送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412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的种类及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应急救援力量及资源评估;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应急救援对策措施;评估结论与建议。412人力资源部会同各使用单位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技能培训,使其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重大危险源直接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413安委办组织各使用单位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警示牌内容应包含名称、地点、责任人员、事故模式、控制措施等;各管理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现场检测、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414安委办应组织各使用单位编制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每年至少举行一次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演习。415各使用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具体管理参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有关要求执行,并制订本单位专项管理制度,
f明确运行、维护、检查、检验等技术措施与管理职责、人员培训、防护器具配置、作业要求等组织措施。
416危险品运输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承担,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的车辆必须配备防火设备设施方可入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