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规范
如何充电?电动自行车应在固定的停放充电场所进行充电。电动自行车充电前,应关闭电动自行车电源并拔出钥匙。电动自行车充电方式、充电时长应遵守产品说明书要求,每次最长充电时间不宜大于8小时。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充电前,应检查充电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严禁采用拉接临时电源线路、插座和开关的方式充电。电动自行车充电时,不应混用不同品牌、不同种类、不同规格的电池和充电设备;不应使用任何非原装快充设备充电。电动自行车充电前,应先连接蓄电池,再接通电源;充电完毕后,应先切断电源,再断开蓄电池与充电器的连接。除正常充电以外,不应通过电动自行车充电口为用电设备提供电源。电动自行车充电过程中,不应在蓄电池和充电器上加盖任何物品。充电时,充电器应放置在平稳的支撑物上,并且应远离可燃物,确保通风、散热。明敷的电气线路1m范围内不应有可燃物堆放。电动自行车充电过程中,若发现气味异常、温度过高、电池鼓胀等不良现象时,应立即停止充电。充电场所如何选址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宜在室外单独设置;附设在建筑内的,
f宜设置在建筑首层、架空层、地下一层,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与建筑的其他区域分隔;
室外单独设置时,与其他建(构)筑物、可燃材料堆场、储罐(区)等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016的规定;不应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应妨碍消防车操作和影响室外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消防设施有哪些要求按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016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需设室内消火栓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设消防软管卷盘。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设置自动灭火设施时,应符合下列要求:所在建筑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也应按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所在建筑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独立建造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当建筑面积不超过300时,可设置简易喷淋系统;其他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宜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当建筑面积不超过300时,可设置简易喷淋系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按中危险II级确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的设置应符合《自动喷水
f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规定。消防用水条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