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工作联系单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良好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对相关的工作负责任,共同创造和谐的工作气氛,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二、适用范围公司各中心决策层及各部门管理层及各执行层和操作层人员。三、工作联系单的使用1、工作联系单是对部门同部门之间相关人员对相关工作内容的一种指令性计划。是保障工作有序进行的一种手续及相关配合性工作的考核具体依据。2、各部门之间如有需其它部门协助才可完成的工作时,可通过《工作联系单》的形式进行协调沟通。避免相互之间出现推诿、扯皮、延误工作及责任归属不明确的现象。3、公司各部门人员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工作联系单》之相关内容,接受人一经签字确认《工作联系单》之相关工作,必须尽力完成并对此项工作负直接责任。4、填写《工作联系单》时务必注明协助工作内容、要求完成的标准、完成的日期;需有派发人及直属上级签字后派发,接受人或部门必须有接受部门负责人及接受人的签字。5、《工作联系单》一式二份,即派发人或部门一份,接受人或部门一份。重大联络事项还需交一份至公司总经办。6、接受人或部门在接受《工作联系单》时应确定完成时间;在接受后,若《工作联系单》交待事项较难,无法确定完成时间,则在4小时内给予回复。接受人或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因难度大、变化大、弹性大或其他原因不能在预计时间内完成该项工作,应及时与派发人或部门责任人沟通,经派发人同意后,可修改预计完成时间;遇到无法协调的事项,应逐级上诉直到问题彻底解决。7、遇到各中心、部门或个人未能协调的事情,无法在《工作联系单》上签字时,可逐级上报,最终责任到人。8、接受人或部门一经接受《工作联系单》中的工作事项,必须无条件,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推卸,若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工作,可以经直属上级转给总经理
f助理,重大事情可转交给总经理协调。
四、投诉意见及申诉各部门因《工作联系单》相关工作未按要求完成时,可以向总经理助理申诉,由总经理助理根据《工作联系单》提供的信息调查其原因,落实清楚延误工作的责任人后,对责任人给予50元的处罚,其直属上级承担连带责任,给予200元次的处罚。五、使用《工作联系单》要求1、公司提倡共创和谐企业的精神,要求部门之间的配合沟通一定要融洽。2、所有《工作联系单》上协调的工作,都属于接受人或部门临时性的工作内容,将列入当月的绩效考核工作计划内容中。3、无论任何层面上的岗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