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节能监理细则一、工程概况二、建筑节能工程基本要求(一)技术要求(二)材料与设备要求(三)施工与控制要求(四)验收的划分要求三、墙体节能工程四、门窗节能工程五、屋面节能工程六、地下节能工程七、采暖节能工程八、通风与空调节能九、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控制十、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十一、检测与控制节能工程十二、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要求(一)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二)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十三、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Xxxx工程建筑节能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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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一、工程概况:
二、建筑节能工程基本要求(一)技术要求1、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涉及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2、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方案并将建立(建设)单位审查批准。3、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检测,应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二)材料与设备要求1、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2、材料和设备进场验收应遵守下列规定:(1)对材料和设备的品牌、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2)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进入施工现场用于节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应具有出场合格证、中文说明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有型式检测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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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对材料和设备在施工现场抽样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4)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5)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及施工技术方案要求。当无上述要求时,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不应大于正常施工环境温度下的自然含水率,否则应采取降低含水率的措施。(三)施工与控制要求1、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采用相同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件,经有关各方确认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