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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情况调查及建议
平利县地处大巴山深处,位于陕西省的东南部,全县幅圆面积2627平方公里,12个乡镇193个行政村,辖全县农业生产基础薄弱,县域经济相对落后,属省级贫困县。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农村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传统的农田水利投资机制和管理体制已经越来越不适应新形势下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达到明晰所有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是新形式下发展农业的趋势所需。可以进一步盘活存量,扩大增量,充分调动广大投资者、管理者、使用者的积极性,建立新的投入、经营和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延伸和扩大,有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平利县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现状及问题
水利是县域经济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国以来,平利县人民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奋斗,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初步建成以防洪、灌溉、供水、水保等工程体系,基本保障了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据近年数据显示,全县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涉及全县12个乡镇,工程布设结合实际情况,宜窖则窖,宜渠则渠,以四条流域体系中的坝河、黄洋河(北部易旱地区)流域为工程分布重点区域,以配套蓄水工程(水窖)和引水工程为重要工程内容,辅以必要的提水和井灌工程。截止目前,全县现有小型水利设施:拦水坝208
f座,渠道214条385公里,堰塘12个,水窖2500口,堤防4242公里安全人饮70处解决了3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逐步完善,水利建设上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也逐渐暴露出来,小型水利工程在建设和管理中的一些矛盾日益突出。产权不明晰、责任不明确、投资主体缺位,导致工程管理不到位;工程老化失修,不能正常发挥效益,险病隐患突出,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配套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单一,直接影响到农民投资兴办水利的积极性及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在资金投入方面,人们习惯于依靠国家出钱、农民出工兴建农田水利工程。而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国家投入的重点转向大江大河等骨干工程的建设治理上,小型水利工程的资金投入相对减少,造成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严重短缺。其次,产权单一,平利县大多数水利工程属国家和集体所有,公有制成份比重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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