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清算财务部门的领借款手续。第十三条转调人事关系、档案、党团关系、保险关系。第十四条辞职人员若到竞争对手集团就职,应迅速要求其交出使用、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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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的集团专有资料。
员工辞职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辞职人员不能亲自办理离职手续时,应寄回有关集团物品,或请人代理交接工作。
第五章工资福利结算
第十六条辞职员工领取工资,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为正式离职日期。第十七条辞职员工结算款项:1结算工资。2应得到但尚未使用的年休假时间。3应付未付的奖金、佣金。4辞职补偿金。按国家《劳动法》相关标准执行。5集团拖欠员工的其他款项。须扣除以下项目:1员工拖欠未付的集团借款、罚金;2员工对集团未交接手续的赔偿金、抵押金;3原承诺培训服务期未满的补偿费用。如应扣除费用大于支付给员工的费用,则应在收回全部费用后才予办理手续。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集团辞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第十九条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集团脱离劳动关系,集团亦不受理在3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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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员工辞职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解释、补充,经集团总裁批准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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