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和发展趋势。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有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政策性意见,在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贡献显著。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经济师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经济师工作五年以上。第十条担任经济师、高级经济师职务的经济专业人员,一般应该能够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从事对外经济贸易、经济研究、经济情报等工作的经济师、高级经济师,应该比较熟练和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第十一条为了广泛选拔人才,对在经济活动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经济专业人员,经过相应的专业考试,确具经济专业的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者可不受学历和资历的限制,格聘任或任命相应的破专业职务。第三章职务设置与职责
第十二条经济专业职务的设置、职务数额和各级职务的结构比例,在批准的编制定员的基础上,根据单位任务的实际需要、国家规定的限额幅度和规定的工资增长指标确定,并制订实施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在制订职务结构比例方案时,要考虑设职单位的性质、任务、规模、知识密集程度和地区条件等因素。经济专业职务的结构比例,应随着生产、经济发展的需要,适时地进行合理调整。第十三条设置经济专业职务,各部门要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制订各级职务职责,建立经济责任制。职责应该包括:工作范围、任务、权限,完成任务的要求和必须履行的责任、义务等。职责要符合实际,明确具体,便于执行和检查。第四章任职资格评审
第十四条聘任或任命经济专业职务,般由单位行政领导或同行一专家从本单位的经济专业人员中提名推荐,济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经(简称评审委员会)根据任职条件和职责要求,对被推荐的人员进行
f评审审定;位行政领导必须在经过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的符单合相应任职条件的人员中按照限额进行聘任或任命。第十五条评审委员会是负责评议、定经济专业人员任职条件的审组织。由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或担任较高专业职务、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经济专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