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元公民的政治生活
第一课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1、广泛、真实的民主(1)国家的含义:国家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2)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3)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民主的优点:广泛性(表现在广泛的民主权利和民主主体的广泛性)和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人民能够自己管理国家,也表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4)新型的专政: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5)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6)民主与专政的关系:一方面,民主与专政相互区别、相互对立,民主只适用于人民内部,专政则适用于敌对势力。另一方面,民主与专政相辅相成、互为前提。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意义(1)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立国之本(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P6)(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才能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打击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长治久安。)(3)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新的历史时期有新的要求: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依法治国;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改善民生,维护社会主义。)3、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1)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也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②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③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2)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①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②遵守宪法和法律③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④服兵役和参加兵民组织4、公民参与政治生活,依法行使政治权利,依法履行政治性义务,要遵循以下的基本原则:(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表现在三个方面: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任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