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1设置目的为规范各类气瓶的安全管理,有效避免或控制气瓶在装卸、储存、运输、
使用等过程中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瓶装压缩气体的采购、入库验收、储存保管、发放与领用等各个环节。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2016年8月1日)《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003年6月1日4职责41采购部:确保气瓶供应方具有国家规定的生产、经销相应气体的资质;与供应方保持信息交流。42气瓶使用部门:每天限量领用,确保领用及使用过程中作业人员的行为符合本制度要求。5程序51气瓶的定义本制度所指气瓶主要为气割用的乙炔、氧气瓶和气体保护焊中使用的二氧化碳、氩气等在工厂内常用的可移动式气瓶,不包括灭火器及固定在某些设备、机
f器上的气体容器。52对气瓶供应方的要求521气瓶的供应方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和经销该种气体的资质证书。522供应的气体需有检验合格标签,气瓶瓶体必须在校验有效期内。523供应的气瓶防震圈、瓶帽等各类安全附件齐全。524气瓶送货人员必须具有危化品运输资格证书,进入厂区应严格遵守厂内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53入库验收
气瓶入库前,仓库应派人对气瓶的品名、数量、安全附件、瓶阀手柄、合格标签、瓶体漆色、字样完好性等进行检查、核对,并做好书面记录,同时监督装卸人员严格按规范进行装卸作业。54气瓶储存541气瓶储存应专库存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需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品从业人员资格证书。542气瓶库房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库房选址应远离办公楼、食堂等人员密集区域。543气瓶的储存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遮阳等设施,不得有地沟、暗道和底部通风孔,并且禁止任何管线穿过。544严禁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同室贮存。545装有不同介质的气瓶应分开放置,相互间接触会起反应(如氧气和乙炔)的物质应分离开至少10米以上存放。546每种气瓶的存放间外都应贴有或挂有关于该种气体危害因素和应急措施的公示信息。
f547实瓶与空瓶应分开放置,并分别做好标记;不管空瓶或实瓶,存放时都应盖好瓶帽。548气瓶摆放时,应保持直立,且有防止倾倒的防护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