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省建筑业协会汾水杯奖(山西省优质工程最高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国家“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激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多出精品工程,进一步提高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山西省建筑业协会在全省建筑行业会员企业中组织开展“山西省建筑业协会汾水杯奖”(以下简称“汾水杯奖”)评选活动,为保证评选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汾水杯奖”是山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是我省唯一与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接轨的奖项。
第三条“汾水杯奖”的评选对象是:山西省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承建的省内外工程项目。
第四条“汾水杯奖”由主承建单位(或建设单位组织)自愿申报,经工程所在地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协会推荐后进行评选。
第五条“汾水杯奖”的评选工作由我会根据当年申报“汾水杯奖”工程的类别和数量,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复查和资料核查。
f
第六条“汾水杯奖”不分等级,每年评审表彰一次。凡通过本协会推荐国家优质工程奖和鲁班奖的省内外工程,必须是已获“汾水杯奖”工程。
第二章评审范围
第七条“汾水杯奖”的评审范围:一、大、中型工业建设项目,其规模为:1、建筑面积在5000m2以上的多层厂房或1000万元以上的单层工业厂房工程;2、300万以上的设备安装工程;3、长度在500m以上的隧道工程;4、长度在400m以上的公路桥梁,1000m以上的铁路桥梁;5、长度在20km以上的铁路工程;6、长度在15km以上的高速公路或长度在20km以上一级公路;7、高度150m以上的烟囱;8、容积500t以上的水塔;9、110(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新建变电站(换补站、开关站、串补站)工程;110(66)KV以上新建输电线路(单回20km以上,同塔双回和多回线路30km以上)工程;
f
10、发电量30MW以上、配套设施齐全的的风电项目;11、煤炭洗选能力在240万吨年以上的选煤厂主体工程;12、储煤单仓容量≥10万吨以上的筒仓工程。二、公共建筑和市政工程,其规模为:1、5000个座位以上的体育场;2、2000个座位以上的多功能体育馆;3、500个座位以上的游泳馆;4、500个座位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5、100间客房以上的饭店、宾馆;6、5000m2以上的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教学楼、图书馆等;7、桥面面积4000m2以上的城市立交桥;8、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园林建筑,或占地面积在20000m2以上,其中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