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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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目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程序一、执法检查程序二、事故调查处理程序三、行政处罚程序四、听证程序五、纠错程序安全生产执法文书使用规范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的种类二、安全生产执法文书使用的一般要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规范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主要法律文书二、生产安全事故案卷归档的文件材料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主要内容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标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程序执法工作程序是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在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安全执法过程中履行职责的基本工作步骤。主要由执法检查程序、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行政处罚程序、听证程序、纠错程序组成。按照执法基本程序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是确保依法执法和规范执法的基础。也是提高执法效率加强自身建设的有效途径。一、执法检查程序
f一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必须2名以上。
二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必须出示行政执法证。
三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应当详细记录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因素填写《现场检查记录》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档备查对现场进行多次检查的每次均应制作记录。
检查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的按下列要求填发有关法律文书
1发现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当场改正的应当责成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发出《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
2发现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整改对事故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责令被检查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限期进行整改防范事故的发生。
3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者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或停止危险设备、场所的使用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
4对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危及安全生产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者扣押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填写《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并应当在十五日内依法做出处理决定。
5、《责令整改指令书》《强制措施决定书》应当写明事故隐患、违法行为具体时间、地点、内容以及违反的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相关标准和责令改正、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等。
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责令改正指令书》《强制措施决定书》的执行情况应当进行监督检查。按整改期限对《责令改正指令书》《强制措施决定书》等的执行情况进行复查并下达《整改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