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江铜稀土公司职工乒乓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四川江铜稀土公司乒乓球协会是由党群工作部领导下的公益性的职工体育组织,简称“稀土乒协”。第二条本协会宗旨:团结本公司所有乒乓球爱好者、运动员和工作者,发展本公司乒乓球运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增强职工体质,增进与其它乒乓球协会和会员之间的友谊。本协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党群工作部安排,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第三条本协会地址为工业区职工活动中心乒乓球室,本协会享有对乒乓球室的管理和维护权利,本协会有权利在党群工作部指导下开展乒乓球相关活动。
第二章会员第四条会员资格:凡是四川江铜稀土有限公司在职的员工(包含派遣人员)均享有申请成为稀土乒协会员的资格。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五条入退会程序:(一)承认协会章程,服从协会领导,愿意履行协会各项义务,对乒乓球运动具有浓厚兴趣,经本人报名申请,填写入会申请表,并按时交纳100元年会费,经本协会会长或委员会批准的,即为本协会会员,发给会员证。会费不因会员退会或被免除会员资格而退还。
f(二)对稀土乒协的工作和乒乓球运动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组织,经稀土乒协会长提议,稀土乒协委员会或会员大会讨论通过,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并颁发杰出会员贡献奖。
(三)会员要退出稀土乒协的,应正式向稀土乒协提出申请,退回会员证,经稀土乒协会长或委员会批准,准予退会。协会会员逾期未注册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一)有参加稀土乒协会员大会的权利,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三)有按规定参加稀土乒协组织的活动和竞赛的权利,获取协会提供的相关信息的权利。(四)监督协会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的权利。第七条会员的义务:(一)遵守协会章程,服从协会安排,执行协会决议。(二)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活动,积极承担稀土乒协委托的工作任务,为稀土乒协的管理和发展出谋划策,并积极做出应有的贡献。(三)按时交纳会费。第八条。稀土乒协会员资格有效期为一年,每年需提前一周完成会员证注册,会员证遗失或损毁补办者需缴纳10元次工本费。
f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协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
(一)无故连续三次或一年内累计十次不履行会员义务;严重违反活动中心管理规定、本章程;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