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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不允许人们以任何方式变更和违反的法律规定。(判断、选择题)⑵禁止性规范,在法律条文中多以“禁止”、“不得”、“不许”、“不准”、”严禁”等词来表述。(单选题)⑶授权性规范:是指授予公民、公职人员、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有权自己作出某种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多选题)三、法律规范的效力:1、法律规范的效力,是指法律规范生效的范围,它一般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法律规范的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2、法律规范的时间效力:生效时间、失效时间及溯及力问题。生效时间的规定一般分为两种情况,法律条文中有规定的按规定;没有规定的按惯例,即自法律公布起具有法律效力。3、法律规范对人的效力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中国人、外国人。(多选题)第二节法律责任的基本理论一、法律责任概述1、法律责任是违宪责任、行政法律师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的总称。3看一个人或组织是否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必须从它的行为主观、客观等方面全面分析和考虑。4、责任法定原则。法律责任必须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具体的规定。当违法行为发生后,必须按照法律事先规定的性质、范围、程度、期限、方式追究违法者的责任。不能向法律责任主体追究法律规定之外的责任,任何责任主体都有权拒绝承担法律中没有明文规定的责任法定原则排除和否定责任擅断,同时,责任法定原则还意味着排除和不定有害追溯。5、责任自负原则。法律责任是针对违法者的违法行为而设定的。凡实施了违法行为的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而且必须是独立承担责任。任何法律责任都只能限于违法者本人,不能株连其亲属或其他人。(多选题)6、法律责任认定时的几种特殊原则需要注意:⑴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是指不以主观过错的存在为必要条件而认定的责任。承担这种责任不必考虑行为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判断题)如果一概遵守过错原则,就会导致受害人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和补偿,也不利于从事高危险业务的人增强责任感。无过错原则仅适用于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⑵连带责任,一般来说,追究法律责任必须坚持责任自负原则。但是,这并不排除在民法和行政的某些特殊情况下,允许有连带责任或责任转移的存在。(比如总包、分包,分包出问题,要追究总包责任)法律责任的种类1、行政责任一种是公民和法人应承担的行政处罚,主要有: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拘留等形式。另一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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