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卫生院医患沟通管理制度
为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让患者参与医疗活动,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医务人员与患者沟通,应本着主动、热情、耐心的原则,尊重患者及其亲属权益。沟通应力求使用表达贴切的通俗语言,避免使用引起歧义沟通语言。
2、任何医务人员对于患者及家属的关于诊疗方面疑问的咨询都负有沟通解释的义务,不清楚或不了解病人病情及治疗措施,应主动联系和协助患者的主管医生或上级医生向患者及家属沟通解释,不得拒绝患者及家属的合理要求。
3、关于有创检查和治疗的书面告知应由操作医生负责,介入手术等涉及多个科室的主管医生和操作医生不是同一人的有创检查治疗的知情告知应由主管医生和操作医生共同告知,履行相关的书面签字手续。所有知情告知书统一存入病历。
3、医务人员的告知原则上仅针对患者本人,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但如考虑因告知可能对患者造成不利后果而告知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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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者家属或代理人时,务必有患者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人、被委托人以及委托时间等内容。
4、病人入院后,值班护士应主动介绍该病区的环境、人员,主管护士应及时向患者或家属自我介绍,说明自己职责,征求患者或家属意见,告知患者及家属患者在住院期间护理工作由主管护士和护士长负责,有何问题如何联系等。护理记录应有相应的告知记录。
5、病人入院后,主管医生应及时主动的向患者和家属自我介绍,耐心、细致的向患者解释初步诊断及为确诊所要做的检查,告知患者目前的诊疗方案,如有多种诊疗方案,应详细告知各种治疗方案的利弊,和患者共同协商选择最佳治疗方案,如患者因风险、费用等原因拒绝选择最佳治疗方案,应在医疗文书中履行必要的签字手续。在告知诊疗行为的同时,告知患者可能需要的治疗费用。
6、治疗过程中,应主动与患者沟通患者的病情及实施的治疗措施、注意事项。病情发生变化时,应耐心的向患者和家属解释病因发生、发展及转归过程,及时消除患者或家属的顾虑。病情危重时,应及时签署“危重病人通知单”,给患者或家属一份,留病历一份。
7、使用自费药品、贵重药品和进行大型仪器检查前应告知其必要性,事先征求患者或其代理人意见。如患者或其代理人拒绝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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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治疗方案,应将可能发生的后果告知患者或家属。同意与否均应签署相关知情同意书。
8、输血或使用输血制品前应将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可能感染经血传播疾病等医疗风险告知患者或其代理人,患者或其代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