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新闻评论的选题
f第一,电视新闻评论的选题需要具备典型性、异常性和建设性。
这是从新闻价值的层面上来谈的。新闻理论普遍认为,新闻价值包含六个因素,即时效性、重要性、接近性、显著性、时宜性、趣味性。而电视新闻评论,担负着新闻舆论监督的重要职责,这就决定了它与普通新闻评论相比有其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在新闻价值上主要表现为:典型性、异常性和建设性。当然这并不是说每一个电视新闻评论中的事件、事实,都必须具备这些因素,因为各因素在不同的新闻事件或事实中的分布和数量不是也不可能等同。
所谓典型性,就是指电视新闻评论要选取那些具有代表性的新闻事件进行剖析和评说,因为,我们生存的这个社会每天都有各种各样的矛盾和问题,以及许许多多的国内外大事,电视新闻评论不会也不可能一一予以评说。但是电视新闻评论可以把握那些有代表性的人或事,以个别来反映一般,通过举一反三、由此及彼的方式影响受众。实践表明,电视新闻评论的社会反响如何,社会效果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抓住了典型的新闻事件。
所谓异常性,包括两个方面。首先,它指那些特定的社会行为,这些行为违反了应该遵守的社会准则与规范,破坏了特定的社会秩序,给社会带来了危害。其次,这种行为既有道德层面的,也有法规层面的。它还包含那些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但又暂时不为大家所熟悉或者无法理解的新鲜事物。对前者,电视新闻评论通过对社会上那些不正常的、不合法的、假、恶、丑的行为和现象进行评论、批判,引起广大群众的注意、警醒,从而使广大人民群众明辨是非、善识美丑,起到激浊扬清的功效。对后者,电视新闻评论追根溯源,并通过严密的分析论证,告诉广大人民群众:它对我们的日常生活有什么影响,对我们周围的人有什么影响,我们该如何看待和对待它,以及它将如何进一步发展,等等,有利于消除人民群众面对不熟悉或无法理解的新鲜事物时所产生的怀疑或焦虑,有利于人民生活的稳定和社会的安定团结。
所谓建设性,是指电视新闻评论的事件能产生积极的效应。在电视新闻评论中,正面的、表扬的或中性的新闻事件,在受众中较容易产生积极的效应,如褒扬好人好事等。电视新闻评论同时也担负着新闻舆论监督的重任,是党和人民扶正祛邪、激浊扬清、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促进社会健康发展的有力工具。所以,从群众的观点出发,揭露问题的题材不可或缺。批评鞭挞不正之风等不良行为乃是社会正义的体现。选择这类题材时,要考虑节目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