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利润。包干制是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和业主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来收费,不论管理的好坏,经营的亏盈,均由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而与业主无关。实行包干制的前提是对物业服务费标准双方事先要有约定和承诺,即包干的具体额度。通常,对有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类型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包干制,但是当业主方对物业服务收费的测算和市场行情不甚明了时,往往对包干的额度把握不定,此时不宜实行包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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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时,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如果物业服务收费采取酬金制方式,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酬金制实质是实报实销制,物业服务企业按双方协商确定的预算预收基本费用,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进行决算并向业主多退少补。在这种模式下,物业管理企业只拿与业主事先约定好的酬金部分(酬金可事先约定提取比例或固定额度)。由于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是代管性质,所以采取酬金制物业服务支出不应交纳营业税等相关税金。二、包干制和酬金制的优、缺点分析1、包干制的优点首先,包干制执行起来较为简单,有利于小型的物业管理公司采用。其次,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专业水平有限,精力有限的情况下,实行包干制避免了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账目监督和审计等工作,简便易行。第三,由于包干制中节省的开支可能成为物业公司的利润,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刺激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管理方式创新,节约成本。2、包干制的缺点首先,在包干制中,物业服务质量的好坏主要靠企业自律,为了获取更高的利润,物业管理企业可能会收到钱不花或者少花,往往会导致物业管理企业为了降低管理成本而对工作草率了事的行为;其次,包干制的成本限制,使得物业管理企业对需要进行及时维修的工作,往往产生拖延或小修小补,不做彻底解决,对物业的使用寿命和价值都会产生一定影响;第三,实行包干制的物业管理企业在费用不足时,只有依靠多元化经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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