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人员有的执法部门和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侵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个别领导干部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损害了宪法的权威。1宪法这个充分体现保护公民民主权利的武器还没有被人们真正地把握。虽然经过宪法的宣传教育公民的宪法意识有所提高但是总的来说还比较低距民主宪法的要求相去甚远。许多人对宪法的基本内容、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弄不清楚对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不了解宪法意识比较淡漠往往认为红头文件、领导讲话管用。
三、我国宪法实施保障制度完善对策
一精设机构建立完善保障制度
第一设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从国外情况看宪法监督机构专门化已成为世界各国宪法监督的发展趋势。我国宪法学界在设立一个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问题上已基本达成共识。至于设立一个什么样的机构目前仍有分歧笔者以为在我国设立专门的宪法监督机构应当设定几个前提条件一是不能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能动摇全国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二是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要考虑切实可行不能照搬外国的经验。
第二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行政区域内相应的宪法监督权。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不仅有宪法监督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而且还具备了这样的能力当务之急是要明确赋予它们享有本行政区域内的宪法监督权使它们行有所据。名实相符更好地开展宪法监督工作。
第三建立有限的宪法诉讼制度。宪法诉讼是公民的宪法权利受到非法的或不当侵害时向有关机关申请消除侵害并给予相应救济的诉讼。它与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一起构成当代四大诉讼体系。目前我国宪法不进入司法领域有关涉及到宪法诉讼的问题通常由其它三大诉讼来解决。这就导致有些宪法权利得不到部门法的具体保护。在公民权利的法律保护方面留下了空白因此在我国建立宪法诉讼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明确职责发挥国家机关作用
宪法的许多规定主要是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去执行的因此进一步贯彻执行宪法保障宪法实施最重要的就是要使一切国家机关严格依照宪法的规定行使职权防止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权力并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照宪
1胡锦光《从宪法事例看我国宪法救济制度的完善》。法学家2003年3期。
f法和法律进行。
首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宪法作为日常立法的基础和依据做到不仅在立法权限和程序上符合宪法的规定而且使立法在内容上与宪法不相抵触更重要的是1要把宪法的原则和基本精神贯穿和体现在法律和法规的具体内容里。
其次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要严格依照宪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