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了社会保险,其中12户为派遣工办齐了全部五项社会险,占职工总数的86。二、主要特点经分析和比较有关情况,我市劳务派遣市场呈现出以下主要特点:1、劳务派遣行业的发展水平还比较低。从调研的情况看,我市劳务派遣市场还并不发达,全市在运营的派遣公司仅20余户,而且多数不成规模。超过500人的较大公司仅有5家,人数最多的派遣公司也就1000人左右。横向比较来看,在成都注册的派遣公司达到了2000余户,德阳、绵阳等经济较发达城市的派遣公司也在300户左右,而且我市劳务派遣市场还被成都的派遣公司抢占了大量份额。因此,我市劳务派遣行业发展总体还处于一个较低水平,与我市丰富的劳动力资源还不相适应。2、大型国有企业是派遣工的最大雇主。从调研的基础数据可以看出,大型国企其派遣用工人数占派遣工总数的92,成为我市派遣工的最大雇主,而且部分企业的派遣用工比例相当高,如移动公司的派遣用工甚至达到其正式职工人数的三倍。从工会信访渠道了解的情况看,有的国有企业还为了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理由与正式合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然后再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据了解,部分大型国有企业对人员编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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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资总额有刚性要求,为此这些国有企业选择了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表面上看似乎国企员工减少了,但实际上背后是国企大量使用派遣工来压低劳动力成本,企业利润是提高了,但问题和矛盾却推给了社会。3、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并行发展。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在一些企业中,特别是民营企业大量使用的是劳务外包方式而非劳务派遣方式。多数民营企业都将后勤服务等非主营事务进行劳务外包,在建筑类行业中主营业务也基本全部使用劳务外包。劳务外包又被称为项目外包或劳务分包,与劳务派遣的主要区别在于:劳务派遣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人员、用工单位、劳务公司形成了特殊的三方关系,用工单位要承担连带责任;对劳务外包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实践中多数是适用《合同法》调整,劳务公司与发包方是承包关系,劳务人员的一切事情由劳务公司承担,发包方对劳务人员不产生任何连带责任。比如劳务派遣职工出现工伤问题时,其用工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而劳务外包中实际用工单位却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因此相对于劳务派遣而言,在劳务外包中,用工企业的管理成本和用人风险会进一步降低,而职工的权益则更加缺乏保障。三、突出问题根据调研和日常信访的情况看,我们认为当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