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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题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公司业绩实证研究
一、选题的背景、意义
(一)背景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
权利,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机制。股权激励通过股权这种价值纽带使企业高级人才的个人利益和企业整体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是一种有效的降低代理成本的激励方式。在欧美等成熟资本市场,股权激励被视为解决现代企业委托代理关系的重要途径以及公司管理层与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的有效手段。
从国际背景来看,管理层股权激励制度产生于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20世纪50年代加利福尼亚硅谷的高新技术公司进行了股权激励尝试,提出经理人股票期权。到了70年代末股权激励得到了迅速发展。针对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以股票期权为代表的股权激励制度在90年代获得了普遍的认同。美国经验证明,股权激励在促进公司价值创造,推进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90年代后期,美国公司高管薪酬中股票期权的滥用引发了对股权激励的广泛质疑和争议。2003年美国的微软公司和花旗集团宣布放弃股票期权制度将这股质疑推向高潮。这引起了学术界和政府对股权激励的作用、股权激励与公司治理关系的反思。因此,有必要借鉴股权激励制度在美国的发展,对股权激励与上市公司业绩的关系进行重新审视,以指导股权激励在中国的实践。
从国内背景来看,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初,逐步引入股权激励制度。1992年前后,由于企业股份制改造而出现了内部职工股,是我国进行经营者员工持股的最先探索形式。在1992年到1999年期间股权激励的重点由前期带福利性的员工持股向激励性转移。2005年6月起实施的股权分置改革,明显改善了“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2005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06年1月1日期施行,以鼓励上市公司管理层持股激励。2006年10月国资委出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管理层股权激励步入了正规发展阶段。同时新的《公司法》和《证券法》在公司资
f本制度、回购公司股票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内转让股票等方面均有所突破。这一系列相关法律的出台消除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施的法律障碍,也标志着股权激励在国内资本市场终于修成正果,将在中国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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