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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填表说明
一、项目申报备案的条件: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含已备案过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及远程项目),举办完成并网上汇报执行情况后,拟下一年度继续举办同一项目,可填此表申报下一年度备案。二、项目的申请代码系网上备案时自动生成。三、项目网上备案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备案的项目并可打印生成纸表,纸表也需按相关要求逐级上报。四、本表填写具体要求如下:1.本表所列内容必须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2.教学对象须符合该学科继续教育对象的要求。3.教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开班典礼等与教学无关的时间。4.学分计算方式: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一般在一个月以内,三天以上。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每3学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学时授予2学分。半天按3学时计算,1天按6学时计算。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5.填写项目备案表时,如项目已完成多期举办,要求填写每期的举办地点;如项目拟多期举办,要求填写每期相应的举办时间与举办地点。总举办期数每年最多不超过6期。6.填写项目备案表时,表中的不可变更项“网上申报系统”已进行了必要的控制,特此说明。如项目名称中的期(届、次)数或年份需调整时,请在备注中予以说明。
f附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单位及有关学(协)会等单位代码代码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名称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代码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49505152535455565758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庆市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卫生部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卫生部干部培训中心卫生部卫生统计信息中心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卫生部国际交流中心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中华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国医院协会卫生部远程医学教育中心中国医师协会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部国外贷款办公室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北京双卫医学技术培训中心中国执业药师协会中国健康教育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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