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的探讨
梁爱梅(201232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为民服务,扶贫攻坚,创先争优,推动富民强桂新跨越,结合深化“结对共建”,深入开展“万名干部入乡住村”活动和“十二五”时期全区新一轮扶贫攻坚工作任务,自治区党委决定从2012年3月起从自治区、市、县三级机关中选派优秀干部到全区3000个贫困村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任期两年。
一、新闻媒体对选派机关干部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制度的关注(一)据2011年12月30日《河南日报》《河南党员到基层“第一书记”带来农村新气象》报道:为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破解“三农”问题,从2010年7月,河南省选派5813名机关党员干部到农村担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如今,派驻的贫困、软弱涣散村加强了基层组织、完善了基础设施、拓宽了致富渠道,村风村貌得到了极大改善。据省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办公室统计显示,一年多来,全省派驻干部所带来的水电路网投入总和逾46亿元,5813个村人均增收820元。(二)据2012年01月08日新华网《广西将选拔3000名机关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报道:为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走出机关、走进基层,去官气、接地气,广西今年将选拔3000名机关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这3000名机关干部将被分配到广西的3000个贫困村。据了解,按照农民人均年纯收入2300元的新的国家扶贫标准,广西农村贫困人口为1012万人,约有3000个贫困村。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周新建介绍,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将从自治区、市、县三级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拔,重点从乡科级或者乡科级后备干部中选拔,一派两年。第一书记对村党组织工作负总责,在资金、物资、技术、信息等方面进行全面帮扶,确保增加群众收入,培育形成特色优势产业,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周新建说,对于到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的机关干部,如果够晋级条件的,先晋级再派到乡村;此外,在经济上也会有一定的补助;担任第一书记两年后,组织部门还要进行考察、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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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三)据2012年01月13日荆楚网《选派干部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好!》评论:广西自治区地处边疆。根据国家新确定的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人民币的扶贫标准,广西分布广阔的农村地区约有1000万贫困人口,帮助这些人群脱贫,无疑成为广西自治区党政部门的中心工作之一。除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