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一层次的所有人或者大多数人。由于单位的领导层、管理层的意志、行为所起的决定作用,单位领导集体作出决定或者由负责人决定,违反国家规定给本单位集体或者一定层次以上的领导、管理层“发奖金”、“发红包”与共同贪污犯罪在犯意的形成、行为特征上有明显不同,并且决策者不仅仅是为了个人的利益,因此,符合单位犯罪的特征。应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定罪处罚。案例索引: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刘忠伟私分国有资产案”,载《刑事审判参考》总第19集。8如何认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成员为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关键词:村民委员会村党支部成员村集体所有财产规则: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
f组织成员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村党支部成员在协助人民政府履行《解释》规定的七类行政管理工作时,也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成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的财物既包括国有财产也包括村集体所有财产的,应当分别定罪处罚。如果在处理具体案件时.难以区分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成员是利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还是利用管理村公共事物的职务便利的,即在对主体的认定存在难以确定的疑问时,一般应当认定为利用管理村公共事物的职务便利,因为他们本身毕竟是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成员,而并非政府公务人员。案例索引: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判决“宾四春等贪污案”,载《刑事审判参考》总第21集。9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收受回扣款、并为少数领导私分行为的定性关键词:收受、私分回扣款单位领导个人共同受贿规则: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收受、私分回扣款的行为,属名为单位、实为单位领导个人谋取私利,不应认定为单位受贿,应对单位具体参与的人员以个人受贿罪定罪处罚。案例索引: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左佳等受贿、贪污案”,载《刑事审判参考》总第27期。10不动产能否成为贪污罪的犯罪对象关键词:不动产产权变更登记截留公有房屋私有产权证贪污既遂规则:贪污罪的对象不应仅仅限于
f动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欺骗手段非法占有公有房屋的行为,应以贪污罪定罪处罚。对于非法侵占公有房产的贪污行为,即使客观上尚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也可以通过其所采取的欺骗手段等行为事实,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截留公有房屋并实际占有使用,虽未办理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