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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以贪污罪定罪处罚不当。二审改判上诉人肖元华无罪。案例索引: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肖元华贪污、挪用公款案”,载《刑事审判参考》总第8期。4对贪污、挪用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能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关键词:附带民事诉讼被
f害单位财产损失规则:对因犯罪分子贪污、挪用公款而使被害单位遭受财产损失的,不能通过附带民事诉讼途径解决。案例索引:南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李平贪污、挪用公款案”,载《刑事审判参考》总第11期。5律师事务所主任将名为国有实为个体的律师事务所的财产据为己有不构成贪污罪关键词:国办律师事务所单位经济性质注册
资金来源所有制形式规则:在审判实践中,认定单位经济性质,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注册资金来源、人员管理、利润分配等情况。实事求是地确定所有制形式。因此,天元律师事务所在性质上名为“国办”,实为“个体”。也就是说,该律师事务所的财产不属于《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中规定的“公共财物”。因此本案的“贪污罪”主体要件缺失。被告人不具备贪污罪的主体资格。案例索引: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陆建中被控贪污案”,载《刑事审判参考》总第12集。6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隐瞒资产真实情况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的行为如何处理关键词: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股东国有资产私分国有资产罪规则:被告人的行为形式上属于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行为,也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但其最终目的是将这部分国有资产转入自己作为股东的公司,其行为在性质上应认定为非法占有国有资产,而不是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在逻辑上,徇私舞弊行为不排除以非法占有为表现形式。但是,
f当非法占有的数额已达到有关贪利型犯罪如贪污罪的处罚标准时,应以贪利型犯罪定罪处罚。二被告人非法占有国有资产的行为虽然表面上也经过职工大会的讨论,但结果恰恰足与原先在职工大上定下来的处理该笔资产的方案相违背的,不能反映单位的意志,而纯属于个人行为,不符合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特征。案例索引: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判决“徐华、罗永德贪污案”,载《刑事审判参考》总第19集。7集体私分国有资产行为与共同贪污行为如何区分关键词:单位犯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管理层集体规则: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是私分国有资产罪最本质的特征。但是不能机械地将此处的“单位”理解为本单位的全体或者大多数职工。他们也可以是一个单位内部某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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