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保险法德国1883年颁布《劳工疾病保险法》(6)出现了解决劳资纠纷的法律新西兰1890年立法,对劳资纠纷实施强制仲裁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劳动立法的特点是:(1)工厂立法的范围越来越广泛(2)立法内容越来越充实(3)立法进程比较缓慢(4)效力范围有限(5)法律实施缺乏必要的保障2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劳动立法垄断资本主义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劳动法的内容和范围比以前有了进一步的充实和扩大,内容逐步增加,基本上包括了劳动关系的一切方面,使劳动法成为一个内容比较完备,范围比较广阔的独立的法律部门。(二)社会主义国家立法
1918年《苏俄劳动法典》,开启了社会主义国家法典式劳动立法先河。二战之后,东欧各社会主义国家相继出现,仿效苏联,颁布了内容比较完备的劳动法典。(三)我国的劳动立法1北洋政府1923年颁布的《工厂暂行规则》,对最低就业年龄、限制工时、保护女工和童工、义务教育和工厂检查作了规定,被认为是我国劳动法产生的标志。2南京政府自1927年开始,在10年的时间内,先后颁布了13项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3新中国的劳动立法新中国成立后,为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发挥工人阶级主人公的带头作用,政府先后颁布了一些列劳动法规,但到文革时,劳动立法停滞,原有的法规也基本废止。劳动法的春天
仅供学习与参考
f学习资料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加快了劳动立法的步伐,1994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之后又陆续颁布了一系列配套的劳动法律法规。
2007年以来,我国的劳动立法达到了一个迅猛发展的阶段,2007年一年,我国就颁布了三部劳动大法,分别是《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10年又颁布了《社会保险法》,2012年又修订了《劳动合同法》,与此同时,相关的劳动法规也不断出台,如《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等,还有劳动保障部颁布了诸多规章,此外,最高院对劳动争议案件也不断发布司法解释,现已颁布了四个指导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
三、国际劳动立法(一)国际劳动立法萌芽国际劳动立法思想出现于19世纪初,首倡者为英国空想社会主义学者欧文和法学社会活动家大卫李格兰。瑞士是最先同意制定国家劳动法的国家。1890年的柏林会议是第一次政府派代表参加讨论国际劳动立法的会议。1900年,国际劳动法协会在巴黎成立。1905年,伯尔尼会议通过两个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