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定办法
(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养老保险政策法规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7〕71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国家政策确定广东省为待遇领取地的人员,2017年1月1日后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的认定适用本办法。2017年1月1日(不含本日)前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定条件第三条(退休类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类型分为三类,分别是正常退休、提前退休、延迟退休,其中提前退休包括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政策性提前退休。
1
f第四条(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参保人同时符合以下年龄条件和缴费年限条件时,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一)年龄条件: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从事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女工人(从事生产操作岗位)年满50周岁,其中农民合同制女职工以及未曾以职工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女性参保人需年满55周岁。女性在职人员发生岗位变动满一年以上的,经单位确认后从满一年的次月起按新岗位认定退休年龄。曾以职工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女性失业人员(包括下岗后以城镇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的岗位按工人认定。2提前退休:(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国有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原干部和固定职工,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满8年,井下、高低温工种满9年,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满10年的(具体工种目录按国家规定执行),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经所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3)其他符合国家和省提前退休规定的政策性提前退休
2
f3延迟退休:(1)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等相当于处级以上职务层次的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如本人申请经组织批准的,也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2)年满六十周岁的,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经规定的机关批准,其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其中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