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译著
论文标题著作名称
作者发表时间名次
刊物名称
刊号、刊物主办单位书号著作出版社
“作者名次”分别为独立、第一、第二……合著作品须注明作者共几人,按实际排名列出前三人。
发表时间应按刊物上具体刊登日期填写。如月刊(一期月)、半月刊(两期月)、旬刊(三期月)等,则按期数对应的月份来填写。如无法确定刊登日期在申报当年8月31日前出刊的,需由出版社出具有关证明说明刊登日期,并加盖出版社公章。
注意填写CN、ISSN刊号
提示:在此栏填写的公开发表论文必须提交该论文刊物的原件。论文原件只提交封面、全部目录、完整的本人论文内容(包括结尾语及参考文献,并注意是否有转页)、封底,剔除其他作者的论文内容。
注:1在获得现职称后(未获得职称的人员,按从事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开始)至申报当年8月31日所完成的专业技术工作项目、课题、任务而撰写的,且在申报当年8月31日前已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填入本栏并提供相应材料。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项目、任务无关的论文、著作不填。
2以先论文后著作顺序填写,均应填写刊号。著作如系专著,免填“刊物名称”栏;如系专章,将著作名称填入“刊物名称”栏。
3“作者名次”分别为独立、第一、第二,合著作品须注明作者共几人,按实际排名列出前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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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提示:如无相关情况,请填写“无”。未发表的论文及报告填于第三栏内,并提供打印件。注意该页页脚的注解。
二、学术会议宣读的论文
标
题
作者名次宣读时间会议地点
举办单位
三、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实例材料(含未发表但提交评审用)
标
题
何时解决何技术(专业)问题及效果
撰写时间
提示:“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属于未公开发表的,撰写时间应在申报当年8月31日前。此材料区别于《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注:1在获得现职称后(未获得职称的人员,按从事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开始)至申报当年8月31日宣读的论文填入本栏,并提交论文宣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方为有效。
2“专项技术分析报告”主要要求申报工程、农业、卫生技术系列的人员填写,其他系列(专业)资格条件无此要求的不必填写。
3“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属于未公开发表的,提交评审时须由工作单位加具核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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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提示:申报人需亲笔签名,此栏的填报时间为公示前。
本人承诺:本人对本《评审表》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