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导意见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f目录
1引言错误未定义书签2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3术语和定义错误未定义书签
信息系统错误未定义书签等级保护对象错误未定义书签客体错误未定义书签系统服务错误未定义书签4工作组织错误未定义书签5定级原理错误未定义书签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错误未定义书签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定级要素错误未定义书签
受侵害的客体错误未定义书签对客体的侵害程度错误未定义书签定级要素与等级的关系错误未定义书签6定级方法错误未定义书签定级流程错误未定义书签确定定级对象错误未定义书签
f作为定级对象的基本特征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定级对象的识别方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定级对象信息系统边检和边界设备的确定方法错误未定义书签电力行
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对象分类错误未定义书签
确定受侵害的客体错误未定义书签
确定对客体的侵害程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侵害的客观方面错误未定义书签
综合判定侵害程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可能侵害的客体及侵害程度的确定方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确定定级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关于定级过程的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7关于审批流程的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8等级变更错误未定义书签
9电力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参考错误未定义书签
f1引言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
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7〕43号)、《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07〕861号)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开展电力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电监信息〔2007〕34号)要求,指导电
力行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定级工作,制定本意见。
2依据
《关于印发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7〕43号)
《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公信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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