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0天内与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协商工作交接事宜,并填报《工作交接表》,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4)借调员工持《调动通知》到新部门报到当日,由新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交由薪酬关系主管作为薪酬确认的依据。第九条轮岗1定义:为完善公司内部劳动力市场,使员工的能力得到更好地发挥,培养合格的管理人才,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申请,在本部门或相关部门同一级别的岗位上调动。2轮岗程序管理(1)本部门内轮岗,用人部门需与调岗员工协商取得一致,填写《员工调动表》,按审批流程报公司总经理批准。(2)跨部门轮岗,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调出部门及员工本人协商取得一致,由提出轮岗申请的部门填写《员工调动审批表》,并按流程报总经理审批。
f(3)审批后,人力资源部发出《调动通知》。轮岗员工在接到人力资源部向开具《调动通知》后,在3-10天内与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协商工作交接事宜,并填报《工作交接表》,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
(4)轮岗员工持《调动通知》到新部门报到当日,由新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交由薪酬关系主管作为薪酬确认的依据。
第三章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并负责修订。第十一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第十二条本制度施行后,凡有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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