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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制度(八)
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学院教育事业的重要内容。为加强学院学生社团工作,规范管理,加强指导力量,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及学院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学生社团是按《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成立的学生组织。社团管理部门是指按照《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对所属社团进行监督管理的学院各教学系部和行政部门。第二条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是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各类活动、保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的教师,负责对学生社团进行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组织建设的工作指导。指导教师工作是学生社团正规化建设的必备条件,是对全校学生开展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手段。第二章社团指导教师聘任第三条社团指导老师的聘任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关心学生成长;2、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热爱学生社团工作;3、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尤其在社团发展所需专业领域内有一定造诣;4、愿意接受社团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1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f团委制度(八)
5、具有适应工作的健康体魄。第四条社团指导教师原则上从本院教师中选聘,如因专业、特长、学校等需要,也可以从校外进行选聘,聘任前须经社团管理部门、学院团委和学院审核批准。第五条每个社团原则上配备一名指导教师。如社团会员较多或因其他特殊需要,可设两名指导教师。第六条社团指导教师选聘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即社团聘教师,教师选社团,经双方达成一致后,由社团管理部门审核、学院团委审批,由学院统一聘用并颁发聘书。社团指导教师聘期为1年,《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社团指导老师聘任审批表》(附件1)应在社团管理部门和学院团委备案。社团指导教师的选聘工作原则上随社团年度注册工作一并完成。第七条社团指导教师如有变更,社团管理部门应做好备案并报团委社团部。第三章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职责第八条社团指导教师负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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