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必须在登记簿上详细记载本次值班情况,做好工作交接和物品交接。
第十三条社会化提解押运人员工作职责(一)运钞前应先办理枪支领用手续、检查车辆状况,备齐押运证、持枪证等所需证件,运钞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二)运钞人员坚持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运钞事宜,运钞路线、时间和交接款箱地点,应适时调整运行计划,防止被人察觉和掌握规律。交接款箱地点应为靠近业务库和营业机构网点的指定位置,便于武装警戒和监控监督。(三)必须实行双人武装押运。押运过程中,专职押运员对所运款箱(袋、包)的安全负责。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班。(四)执行押运任务时,押运员必须按规定配带武器,着制式服装,穿防弹衣,戴头盔。接送款箱时,押运员必须下车警戒,注意观察周围情况,并采取必要的警戒措施。严禁押运员搬运款箱、代提解人员签收款箱、清点款项、单独掌管款箱(袋、包)或担负其它与押运无关的工作。(五)运钞车内如留有现金,押运人员应留相应人员看守运钞车,司机应留在车内,运钞车不准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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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六)提解人员负责押运过程的全部清点、装卸工作。取款后做到款不离人,在携款箱离开取款行前,应在可视运钞车的位置稍停,观察周围有无异常情况后,迅速装车,清点款箱、包无误后锁好车门,在押运人员的护卫下一起离开取款行。
(七)提解人员必须认真登记,办理交接手续。第十四条本行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外包工作人员的具体
工作职责。
第四章外包人员管理第十五条被聘用的外包人员,由外包单位授权派驻本行的负责人全权管理各项事务工作,外包单位负有全部责任与义务,本行协助外包单位监管各项工作。第十六条外包单位的管理职责(一)挑选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具有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员,派驻本行,负责对外包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二)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加强对派驻外包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检查、督促和考核,确保提供优质高效的保安服务;(三)加强沟通联系,积极配合本行处理好外包工作人员的各类问题;(四)及时对不适合的外包工作人员进行调换,新派驻的外包工作人员应有不少于两周的跟班实习、熟悉情况;(五)负责安排机动人员对请假、休假外包人员的岗位进行顶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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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十七条安全保卫部的管理职责(一)负责聘用外包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等相关资料备案存档工作;(二)制定外包工作人员管理规范、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三)协助外包单位对外包工作人员的教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