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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重整方案
二O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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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前言3第二部分重整计划概要3第三部分释义4第四部分正文5
一、集团的经营方案5二、集团的债权状况与分类6
三、集团债权调整与受偿方案1
四、集团的重整计划8五、重整计划的执行与执行期限13六、重整计划的生效条件与时间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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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特别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本重整计划(草案),由各类别表决组分组表决。经出席债权人会议的
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A该组债权
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重整计划即为通过。
2、本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及人民法院裁定后,
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具有约力。
3、本重整计划(草案),如未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消算。
第一部分前言
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人民币24000万元集团因到期不能偿还债务,被债权人AA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月日(2017)杭商破字第号、(2017)杭商破字第号《民事
裁定书》裁定受理并决定对进行重整。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与债务人在根据集团债权
登记、集团资产的理与评估、财务的审核基础上,征求了多方意见,现提出本集团重整计划草案,供债权人会议讨论表决。
第二部分重整计划概要
本重整计划草案概要,目的使债权人快速了解重整计划内容,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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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请详细阅读正文,本重整计划概要如下:
K根据债权申报情况及对集团资产的核实与评估,集团在消算条件下的普通债权人的清偿比例为普通债权审核金额的1602。在重
整后持续经营条件下的普通债权人的清偿比例为普通债权审核金额的
2251o2、出售集团的部分资产,以变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