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15应急预案体系本预案是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其他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自治区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及相关现场应急方案组成。
2组织指挥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21领导机构及职责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领导机构为自治区安委会,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综合协调和指挥。其主要职责:211领导、组织、协调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监督、指导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和预防工作。212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适时发布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和宣布终止应急响应状态的命令。213协调内蒙古军区、武警内蒙古总队和内蒙古公安消防总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214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务院安委会报告事故和救援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22指挥机构组成
f指挥长:自治区分管副主席副指挥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安监局局长、安委会副主任内蒙古军区副司令员武警内蒙古总队总队长内蒙古公安消防总队(自治区综合应急救援总队)总队长组成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监察厅、财政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国土资源厅、农牧业厅、水利厅、林业厅、公安厅、人社厅、民政厅、教育厅、文化厅、卫计委、商务厅、环保厅、国资委、安监局、外事办、质监局、食药监局、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旅发委,气象局、通信管理局,总工会、内蒙古军区、武警内蒙古总队、内蒙古公安消防总队(自治区应急救援总队)、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国网蒙东电力公司、呼和浩特铁路局、哈尔滨铁路局、沈阳铁路局、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公司、民航内蒙古安全监管局、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内蒙古日报社。23办事机构及职责自治区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安监局,为全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协调指挥办事机构,承担应急综合协调的相关具体工作和生产安全应急管理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如下:231承担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协调、指导、检查等工作。232在自治区安委会的领导下,根据授权组织协调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以及根据有关规定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f233负责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监测和预警系统;组织全区生产安全事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