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自然科学类课程,非艺术类学生应选修2学分艺术体育类课程。2选课时遵循高年级优先和理、工、农学类学生优先选修人文社会科学类课程,经济、管理、文学类学生优先选修自然科学类课程,非艺术专业学生优先选修艺术类课程的原则。3对有严格先修后续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修课程,再选后续课程。4学生所选的公选课课程如与本专业培养计划中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课程相同的,所修学分不予承认。5每生每学期原则上限选二门课程,新生第一次选课限选一门课程,如遇特殊情况需多选,应向教学部申请核准。(五)选课程序1教学部在每学期第12周左右(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公布下一学期公共选修课课程目录,学生一般可以从大一下学期起修读公共选修课。2选课时,学生所在的系应认真组织学生,介绍各专业的课程设置,进行必要的选课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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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学生在了解有关的课程简介的基础上,根据选课规定在网上自行选课。每门课程将在选课软件中预先设定可接纳学生数,选满为止。对于因选课人数过少而无法开设的课程,在分年级选课结束后在网上公布,学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选。4教学部根据学生选课情况及时向学生公布选课学生名单。5有正当理由要求改选或退选的学生须在上课后的一周内到教学部办理改选或退选手续,逾期不予办理。6.学生应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内,按要求进行选课。三、教学要求1.参加修课的学生,应参加该课程的各教学环节,因特殊原因无法听课的,经本人申请,任课教师同意,教学部批准,可免听部分课时,但不得超过总学时的三分之一。2课程进度和教学安排不得随意变动,任课教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调(停)课的,应按《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关于教师调(停)课的若干规定》办理调(停)课手续,并由任课教师负责通知学生。3.公共选修课考核时间在第16周之内完成,考试成绩由任课教师在金山学院教务管理系统上录入,同时以书面形式报一份到教学部,报送成绩应在第17周之内完成。四、课程成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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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经考核合格者,成绩记入学生学籍档案,不合格者,不作成绩记载,可重修或改选。未办理选修手续自行修读者,该课程学分不予承认。2成绩管理按《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考试成绩管理办法》执行。五、课酬与工作量全院性公选课由教学部负责组织实施,课酬按课程学时、选课人数、任课老师的职称进行核算,经教学部计算、院领导审批后,由财务发给任课教师。教师所承担的课程在评定职称时可计算工作量。六、其他1公r